时间: 2024-01-15
各学院及相关单位:
为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,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,按照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冀教高函[2023]30号)要求和《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》(校资产[2023]6号)规定,各单位要在寒假前对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,加强对实验室安全巡查,强化实验室危险源安全管控,重点对水、电、管路等基础设施、危险化学品、易燃易爆气体、放射装置及放射源、高温高压设备、通风系统、特种设备及需要长期运行的仪器设备等进行检查,确保实验室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到位。各学院要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制度和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,要责任到人。发现实验安全问题及隐患,填写“实验室安全问题及隐患整改台账”并认真进行整改。
寒假期间没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注意水、电、气安全,可关停的关停,对危险品采取安全措施封存后,锁门贴封条。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,所在学院在寒假期间要定期安排实验室安全检查,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备和落实整改,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
国有资产委员会办公室
2024年1月15日